南京清泉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采购,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辆维修、保养等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合同工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甲方对乙方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合格(考核内容;维修质量及维修保养的及时性),且双方对合同条款、服务内容等无异议,则可按原条件续签合同一年。
4、招标内容:小型客货车为主的车辆零配件保养及维修等服务
5、招标控制价:7.22116万元/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获取招标文件(邮箱313503948@qq.com,备注:单位名称+姓名+电话)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南京清泉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
招标人邮编:211200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招标人联系人:朱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13968978